跳至主要内容

建筑物管理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

服务范围及设施

土地审裁处自2008年1月1日起推行试验计划,借此简化建筑物管理案件的处理过程。试验计划的目的是简化建筑物管理案件的处理过程,并鼓励建筑物管理案件的各方,尝试透过调解以解决彼此的分歧,从而使该类案件迅速及有效率地得以处理。为利便各方当事人就此类案件寻求调解,司法机构于2008年1月在土地审裁处成立了建筑物管理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

建筑物管理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主要负责举办调解讲座,以及协助诉讼人寻求调解服务,借此循更合乎经济效益、省时、令人满意的方式解决彼此的争议。

在调解讲座之后,调解统筹主任与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前咨询,并给予各方提供调解服务的机构的资料,以供他们考虑和申请调解服务。由建筑物管理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举办以及提供的调解讲座和调解前咨询服务,费用全免,但各方当事人聘任调解员,则须支付其所订明的调解费用。该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备有调解员名册,可供参阅。

该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提供与建筑物管理案件有关的调解资讯,并回答有关查询,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不会提供任何法律意见,亦不会就具体法庭案件或法律程序的进行,作出评论或提供协助。

地址及电话

地址: 九龙加士居道38号
土地审裁处大楼二楼206-208室
电话: 2170 3858
图文传真: 2782 5780
电邮地址: mediation@judiciary.hk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附注:电邮只应用作一般查询。电邮内容不应包括个人资料或特定案件的资料。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时至下午1时
下午2时至下午5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如果天气恶劣,请参阅司法机构网页- 「台风及暴雨警告的安排」。

任何经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认可的调解员如有意加入有关建筑物管理案件之调解员名册,必须使用订明参加表格(只有英文版)(最新版本),向建筑物管理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以电邮方式提交申请 (如以经取代的旧有版本或其他方式申请,恕不能办理,不便之处,敬请原谅)。(填写表格前,请参阅样本。)